點擊下載:
太倉市參保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表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編號:
工傷職工基本信息欄(用人單位填寫) | ||||||||||
工傷職工姓名 | 身份證號 | 社保編號 | ||||||||
工傷發生日期 | 工傷 認定日期 | 勞動能力 鑒定日期 | ||||||||
工傷類型 | □生產□交通□意外 | 傷亡程度 | □輕傷 □重傷 □死亡(死亡日期: 年 月 日) | |||||||
傷殘等級 | 護理等級 | 是否離職 | □是 □否 | |||||||
申報待遇 | □ 一次性傷殘補助 □醫療費用 □一次性醫療補助 | |||||||||
職工離職信息(離職職工本人填寫) | ||||||||||
本人已于 年 月 日與 (單位)□終止□解除 勞動關系,現申請辦理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原用人單位領取后發放給本人。
簽名: 年 月 日 | ||||||||||
單位填報人: 聯系電話: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 ||||||||||
醫保經辦機構意見 |
經辦人: 年 月 日 | |||||||||
審核人: 年 月 日 | ||||||||||
說明: 1、本表一式二份;
2、本表由用人單位申報一次性傷殘補助、醫療費用或與五至十級工傷職工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后申請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時填寫;
3、報此表同時應附報《工傷認定申報登記表》、《工傷認定決定書》、《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交通事故賠償調解書》或法院判決書原件;
申報醫療費用附醫療費發票原件、病歷卡原件及復印件、轉診審批表、出院記錄原件及復印件、費用匯總清單、交通費發票原件、食宿費發票原件,如安裝儀假器具的附《蘇州市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申請表》。
申報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的需由工傷職工本人簽字確認,附經社保中心蓋章確認的《退工備案表》、工傷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4、業務經辦時間:每月1-24日的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