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來電反映,他本人在太倉有一處房產,但小孩還是外地戶口,問可否在小孩戶口不遷入的情況下在太倉讀初中?需要什么材料?
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回復表示,非太倉籍學生申請就讀本市初中,需向學校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材料信息必須真實、可靠,一經發現虛假信息,則取消其在本區域的入學資格)。主要材料包括:監護人身份證、原籍戶口簿(含有子女的身份證號碼);本地公安部門辦理的滿1年或1年以上有效居住證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太倉居(租)住證明,包括房產證(房卡)、住房租賃合同等材料;近年內,父母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或其他合法經營的營業執照與納稅證明;從事家政服務、自謀職業等不適用保險暫行辦法的其他人員,需提供工作單位或居住地所在鄉鎮、街道社區開具的從事1年或1年以上的就業證明;預防接種證明、蘇州市非戶籍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卡(到暫住地村、社區、居委會辦理);小學畢業證書、小學生素質發展報告書(或六年級成績單)。(太倉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