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做好2016年省級創業示范基地和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申報推薦工作的通知》(蘇人社函〔2016〕263號)文件要求,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推薦采取自愿原則,創業項目要能夠體現時代特點和創新精神,符合大學生的實際需求,有較強的原創性、實用性和操作性,能夠帶動就業并具有較強的示范導向作用。
一、申報對象和條件
1.高校在校生或畢業5年內(2011年1月1日(含)以后畢業)的畢業生,在江蘇省行政區域內已經實施(單位注冊成立時間在2013年1月1日至省廳通知文件印發日2016年7月14日之間)的創業項目均可申報(申報人必須為注冊登記法人代表本人)。
2.創業項目須符合省市產業規劃發展導向,具有原創性、可行性、潛在經濟和社會效益較好或商業發展前景較好等特點。
3.創業項目須非國家禁止、限制類,無知識產權糾紛,創業項目擁有者同意在江蘇省創業服務綜合平臺公開或部分公開有關信息;
4.根據被推薦創業項目創辦的實體由大學生擔任該企業法人代表,且法人代表或大學生創業團隊核心成員出資總額不得低于投資總額的30%。
5.從2016年起,未實施(創意類)項目不再申報省級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已認定過的省級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不接受重復申報。
6.各地、各部門應優先將參加各級各類大賽的獲獎項目納入省級優秀項目遴選范圍。對參加“中國創翼”青年創業創新大賽江蘇省賽,并最終代表江蘇參加全國賽的符合大學生優秀項目基本條件的企業組項目,省將直接遴選為江蘇省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
二、申報材料
申報提供以下材料:江蘇省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推薦表;創業項目申報人及核心成員身份、學歷證明及簡歷;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項目商業計劃書、帶動就業證明(企業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及最近3個月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證明)、吸收投融資情況、知識產權證明、獲獎證書、專家推薦書等。
材料填報要求:江蘇省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申報名稱應能反映項目的主要特征,不得以公司名稱簡單代替;推薦表中填報信息必須真實,不得虛填、漏報,個人照片在紙質和電子材料中都應上報;“申報人親筆簽名”一欄必須由項目申報人(法人代表)親筆簽名并加蓋公章,如發現漏簽、代簽現象,取消申報資格。創業項目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二份和word電子版同步報送,申報材料中所有證書、證明類材料的復印件均需加蓋初審部門公章。
三、申報流程
(一)申報。符合申報標準的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按照要求進行申報,將申報材料報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各高校、各部委辦局推薦項目向蘇州市勞動就業管理服務中心(蘇州市創業指導中心)申報。
(二)復核。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申報項目材料的客觀性、真實性進行初審,認真填寫《江蘇省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推薦匯總表》,并按綜合評分由高到低排序,于2016年7月28日前報送至蘇州市勞動就業管理服務中心(蘇州市創業指導中心)。各高校、各部委辦局申報項目須于2016年8月2日報送至市就管中心。
(三)市級評估推薦。由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相關專家成立市級評審小組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根據市級評估小組意見確定擬申報項目名單并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通過后填報審核推薦意見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報送資料。
太倉項目申報聯系人
聯系電話:王燁燁 53955680;
郵箱:tcjgcsc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