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殘疾人用工企業去年獲減稅3900萬元
本報訊(記者 劉少樹)“按照2016年我市最低月工資1820元的標準計算,企業每安置一個殘疾人員工,每年最高可退還增值稅87360元,與之前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3.5萬元的政策相比,超出5萬多元。”來自全市31家安置殘疾人就業企業的會計人員,對照著《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指南》,認真地在政策條款旁記下專家所講的實例。
日前,一堂以“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為主題的專項輔導課在太倉國地稅聯合“納稅人學堂”開講。為了使《優惠指南》清晰實用,此前,國地稅部門專門選派納稅服務、征收管理、政策法規等業務部門骨干,匯總國稅部門最新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地稅部門企業所得稅加計扣除、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殘保金優惠等系列政策,明確政策條款、操作流程、材料備案等方面內容,為企業享受稅收優惠提供全方位指引。
自去年國地稅合作深入開展以來,“不折不扣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就始終是太倉國地稅合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助力殘疾人就業也成為其中一個重要方面。國地稅部門一方面加強內部合作,利用福利企業年審契機,通過信息數據交互對照,逐一核查優惠資格享受和落實情況,確保企業享受優惠不遺漏;另一方面,加強與民政、殘聯等部門的外部協作,全面獲取殘疾人用工單位信息,通過“納稅人學堂”等平臺聯合開展政策宣傳輔導,定期舉辦稅企座談,深入基層政府、協會、企業實地走訪,收集政策實施意見反饋,最大限度釋放改革紅利。2015年,全市累計減免安置殘疾人用工企業各類稅收3900萬元,對8499戶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實際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1161.98萬元,有力支持了殘疾人事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