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領條件--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企業職工,可以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1、在太倉參加失業保險的企業職工;
2、失業保險繳費累計滿36 個月及以上,發證和申請補貼時均為企業職工參保狀態;
3、2017 年1 月1 日之后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建議申請人先到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全國聯網查詢系統(http://zscx.osta.org.cn)或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jshrss.gov.cn/jdfww)查驗證書,網站未能查到的證書不在補貼范圍;
4、證書未享受其它形式的培訓補貼。
--申報流程--
職工申領技能提升補貼應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12 個月內申報(2017 年1 月1 月至2018 年1 月5 日期間取得的證書,在
2018 年12 月31 日前申報;2018 年1 月6 日之后取得的證書應在取得證書后12 個月內申報,逾期不再受理)。符合條件的企業參保職工可帶齊必要的證件和材料,至太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保結算大廳(柳州路38 號)申報。
--申報資料--
1、身份證、社保卡、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異地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提供培訓繳費發票。
--政策依據--
《關于失業保險支持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有關問題的通知》(太人社就〔2018〕1 號)咨詢電話:0512--53123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