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促進殘疾人就業,提高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積極性,根據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人社廳、江蘇省殘聯《江蘇省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補貼和超比例獎勵辦法(試行)》(蘇殘發[2013]78號)等文件精神,對2017年度全市安排殘疾人就業達到或超過規定比例的單位分別給予補貼和獎勵。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通過太倉市2017年度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審且安置太倉戶籍殘疾人達到或超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5%的用人單位(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的企業除外)。已領取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補貼和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獎勵滿3年的用人單位不再申報。
二、申報時間
2018年12月6 日~12月29日
工作日上午9:30~11:00 下午13:30~16:00
三、申報地點
太倉市殘聯四樓教就科(城廂鎮長春北路36號)
四、咨詢電話
0512-53716808
五、申報條件
(1)殘疾人職工必須符合法定就業年齡,持有太倉市殘疾人聯合會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第二代)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
(2)與殘疾人職工簽訂了合法的勞動合同;
(3)殘疾人職工有確定的工作崗位;
(4)按工作崗位支付殘疾人職工合法的勞動報酬(不低于當年度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5)為殘疾人職工按實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6)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一年以上(含一年)。
六、申報材料
(1)已安置殘疾職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第二代)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復印件;
(2)已安置殘疾職工的身份證復印件;
(3)單位與殘疾職工簽訂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復印件;
(4)已安置殘疾職工2017年的工資銀行清單(離職人員可工資發放清單附離職證明);
(5)2017年殘疾職工社、醫保繳費清單;
(6)2017年江蘇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審核定書;
(7)《江蘇省用人單位按比例補貼和超比例獎勵申請審批表》;
(8)《用人單位在崗殘疾人職工花名冊》;
(9)《單位承諾書》。
七、注意事項
(1)申報單位要保證提供材料的真實性;
(2)各用人單位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前往市殘聯進行申報,逾期不再受理;
(3)申報材料一式二份,需加蓋單位公章;
(4)相關表格請前往“太倉市殘疾人聯合會”官網 (網址:http://tccl.taicang.gov.cn)“表單下載”下載。
太倉市殘疾人勞動服務所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