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參保單位及參保職工:
為確保我市2019年社會保險費征繳等相關工作順利開展,現將2019年有關調整事項告知如下:
一、關于社會保險繳費年度的調整。自2019年起,我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年度調整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與省規定保持一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年度按省有關規定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規定繳納的其他社會保險繳費年度調整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二、關于2019年4-6月繳費基數的確定。由于繳費年度的調整,2019年4月1日至6月30日我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參保人員繳費基數、機關事業單位參保人員的繳費基數繼續沿用2018繳費年度的月基數及有關規定。
三、關于社會保險補繳基數的確定。2019年4-6月期間補繳2019年4月之前年月的按2018年度補繳基數確定;2019年7月起,補繳基數按公布后的文件執行。
四、關于工傷保險費率的調整。由于繳費年度的調整,2019年4-6月所有參保單位的工傷保險費率按本單位的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征收,浮動費率暫不執行。2019年7月起,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和浮動費率按公布后的文件執行。
五、關于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籌資標準的調整。醫療保險的待遇結算年度暫不變,仍然是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0日。2019年4月起,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員繳納大病補充醫療保險費,在職職工每人每年8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7元,按月征收;退休人員不再繳納。
六、關于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劃賬的調整。參保人員的個人賬戶采用為“年初預劃,年中不變,年終清算”模式。在職參保人員2019年4月個人預劃賬戶以職工本人當年3月份繳費基數確定,2019年7月新申報繳費基數的差額部分確定的個人賬戶在年終(2020年3月底)清算。退休參保人員2019年4月個人預劃賬戶以3月底的基本養老金確定。
太倉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結算中心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