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自7月1日起實施,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本次調整范圍為我市2018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開戶)的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下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
2.繳存基數按職工本人2018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工資總額)核定。繳存基數最高不得超過2018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23700元,職工本人繳存的月工資基數超過最高限額的按最高限額計算,不到最高限額的按實計算。最低繳存基數原則上不低于我市社保最低繳費基數。
3.單位繳存比例仍為單位和職工各8%~12%。未達到上限比例的,可以繼續調整。
4.繳存基數調整工作從2019年7月1日開始,到2019年8月31日完成。對7月至調整當月之間月份少繳部分的住房公積金,單位在調整時應做一次性補繳。調整后,單位應將相關情況告知每個職工。
5.繳存基數調整文件詳見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太倉分中心子網頁,網址:
www.gjj.suzhou.gov.cn/szgjj/tcfzx 。
6.本通告未涉及內容,仍按原規定執行。
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太倉分中心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