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下載:關于公布2019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 太人社[2019]30號(pdf蓋章件)
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做好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2019年度我市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有關基數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公布如下。
一、企業職工(含個體工商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上限為16842元/月,下限為3030元/月;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上限為16842元/月,下限為2800元/月;按政策規定補繳社會保險費的,補繳基數為4330元/月。
二、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繳納醫療、生育、失業、工傷保險費的繳費基數上限為16842元/月,下限為3030元/月。
上述條款從2019年7月1日起執行。
太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太倉市醫療保障局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