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下載:關于開展太倉市 2019 年度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的通知 蘇房金太〔2019〕48 號(PDF蓋章文檔)
各繳存單位:
貫徹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通知(蘇房金規〔2019〕1 號),經研究,決定對我市 2019 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進行調 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工作
(一)本次調整范圍為我市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已辦理住 房公積金繳存登記(開戶)的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 團體(下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機關、事業單位調整另行發文。
(二)繳存基數按職工本人 2018 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工 資總額)核定。具體口徑按太倉市財政局等四部門《關于調整機 關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計提住房公積金工資總額基數的通知》 (太財〔2013〕51 號)執行。根據國家統計局現行關于工資總 額組成的規定:工資總額是指單位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全部勞動報 酬,不論成本中列支的還是在其他項目中列支的,均應計入工資 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 工資等。
(三)繳存基數最高不得超過 2018 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 3 倍,即 23700 元,職工本人繳存的月工資基數超過最高限額的 按最高限額計算,不到最高限額的按實計算。最低繳存基數原則 上不低于我市社保最低繳費基數。
(四)各單位應當嚴格按職工本人上年實際月平均工資收入 (工資總額)開展繳存基數調整。單位在調整時應一并提供調整 當月(或上月)人社部門出具的《社保結算單》、《2019 結算 年度職工繳費工資申報花名冊》等相關證明材料。
到期未調整且繳存基數低于我市社保最低繳費基數的,由蘇 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調整至我市社保最低繳費基數。
(五)繳存基數調整工作從 2019 年 7 月 1 日開始,到 2019 年 8 月 31 日完成。對 7 月至調整當月之間月份少繳部分的住房 公積金,單位在調整時應做一次性補繳。調整后,單位應將相關 情況告知每個職工。
(六)新職工住房補貼的月工資基數同口徑同時調整。
(七)單位繳存比例仍為單位和職工各 8%~12%。未達到上 限比例的,可以繼續調整。
(八)本次調整未涉及的內容,仍執行原規定。
二、辦理步驟
(一)通過“網上單位業務”辦理
已簽約“網上單位業務”的單位可在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 中心網站(www.gjj.suzhou.gov.cn,下稱公積金網站)“網上 單位業務”,點擊“單位網上業務—業務辦理登錄”進入系統, 在“單位批量業務—個人基數調整”里自行進行繳存基數調整, 并按調整后的繳存基數匯繳住房公積金。
通過“網上單位業務”系統操作的,不需向承辦銀行網點提 供相關紙質表格及材料。
若有職工繳存基數下調的,一律需經公積金中心繳存科核準 后,到公積金服務大廳承辦銀行網點辦理。
(二)通過承辦銀行網點辦理
1.在蘇州市住房公積金“云服務”平臺網站下載《職工住房 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表》或到承辦銀行網點拷貝調整相關數據信 息。
2.按職工個人 2018 年度月平均收入(工資總額)調整每個 職工的繳存基數,填錄在《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表》。 為便于分類,人數較多的單位,應填寫表格中“職工編號”欄目; 部門較多或部門與總部地址不一致的單位,應填寫表格中“所在 部門”欄目。
3.將填錄好的《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表》電子文檔、 加蓋公章的紙質文檔、調整當月(或上月)人社部門出具的《社 保結算單》、《2019 結算年度職工繳費工資申報花名冊》等相 關證明材料報承辦銀行網點。承辦銀行網點核實后,將調整信息 輸(導)入住房公積金系統并導出調整清單經單位核對確認。
4.按調整后的繳存基數匯繳住房公積金。
三、其他事項
“云服務”平臺是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服務平臺。 本次年度調整工作,有關文件發布、資料下載、業務咨詢解答均 通過該平臺(該平臺分為“云服務”客戶端與“云服務”網站兩 部分)進行。
單位經辦人員可在公積金網站“網上單位業務”,點擊“單 位網上業務—咨詢客戶端”,根據提示下載、安裝公積金“云服 務”客戶端并登陸(賬號:單位公積金代碼@szgjj,初始密碼: 000000,下同)。“云服務”網站可在客戶端中登錄,也可通過 公積金網站“網上單位業務”,點擊“單位網上業務—業務咨詢 登錄”。如“云服務”平臺登陸密碼遺失,可直接撥打 12329 服 務熱線轉人工服務,進行重置。
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太倉分中心
2019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