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市政府辦公室轉發市人社局市財政局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助力企業復工復產的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蘇府辦〔2020〕34號),加快政策落地見效,助力企業有序有效復工復產,保障全市經濟社會平穩運行,具體實施細則如下。
一、實施就業補貼政策
1.對企業吸納本市戶籍靈活就業人員、本市戶籍及外地戶籍在本市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滿3個月,按照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實施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2.對企業吸納外地戶籍人員首次來太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滿3個月,按照每人5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3.對經市工信局認定的重點疫情防控保障企業和市政府確定重點企業,春節期間(2020年1月24日至2月9日)開工生產、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的,按照在崗參保職工每人2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部分開工的,按實際開工天數占比核定補貼標準。企業名單及實際開工時間以工信部門核定為準,在崗參保職工人員名單由企業申報,人社部門核定。
以上1-3項補貼同一參保職工不可重復申請享受。
加大援企穩崗力度
4.加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力度,對2020年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先行兌現。開辟勞務派遣企業申請穩崗返還政策綠色通道,勞務派遣企業經書面承諾,可不提供相關補貼資金歸屬協議等材料。
5.對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服務業企業,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按照蘇人保就2020年2號文件有關要求(中小微企業裁員率放寬到2019年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20%;其他企業裁員率標準暫按我市2019年末城鎮登記失業率1.84%執行),參照困難企業補貼計算標準,原則上給予不超過3個月的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補貼。同一企業,穩崗返還和穩崗返還補貼不重復享受,可就高享受予以補差。
開辟交通綠色通道
6.對各鎮、區認定的復工企業組織的招工返工運輸開辟交通綠色通道,對需提供指定服務的復工企業,在蘇州巴士管家“復工企業返蘇人員運輸需求服務平臺”提交運輸需求,按照復工企業返蘇人員保障方案組織運輸;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引進外來務工人員且確定就業崗位的,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落實疫情防控要求,通過上述平臺提交運輸需求,按照復工企業返蘇人員保障方案組織運輸。
7.對西安周至、貴州銅仁等對口幫扶地區自行來太的務工人員,憑交通票證(未及時參保的另需企業證明)給予最高不超過500元的交通補貼。對乘坐蘇州專列來太的務工人員,其專列乘坐費用由財政支付。
滿足規模用工需求
8.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落實疫情防控要求,為我市企業新增輸送外來務工人員,穩定就業且為務工人員在太社保繳費滿3個月以上的,給予1000元/人的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新增輸送人員超過500人,1000人,1500人以上的,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20、40、6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此項補貼與第2項補貼不可重復申請享受。
五、擴大職介補貼范圍
9.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成功介紹外地戶籍勞動者首次來太到企業就業,穩定就業且企業為勞動者在太社保繳費滿2個月以上,按1000元/人標準給予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職業介紹補貼。
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0.引導有融資需求的誠信骨干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利用蘇州綜合金融抗疫專版融資,推動銀行機構給予企業抗疫專項優惠支持。鼓勵銀行機構降低重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融資成本,貸款利率在原有水平上下浮5%-10%。
以上政策如無明確實施期限的,政策享受期一般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國家、省文件中有明確實施期限的,按相關口徑執行。具體政策口徑由市人社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
太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太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太倉市財政局 太倉市金融監管局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