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是11月5日達到退休年齡,公司為我辦理了退休手續,我是否可以享受當月(即11月份)的退休待遇? 答:不能。根據《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第十九條之規定符合條件的參保職工,從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定的退休之次月起,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托銀行等機構按月發放基本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