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務:公司制定規章制度過程中,員工一犯錯就開除,這樣設置合理嗎?
發布者:
太倉人才網
發布時間:
201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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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疑問:公司規章制度中有一條內容是“員工在工作時間內應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禁止在工作時間內睡覺、打瞌睡,禁止帶家屬和朋友在工作場所長時間逗留,工作時間禁止帶小孩,一經發現將給與警告,再次發現將立即無補償解除勞動關系。”這條制度有沒有問題?合不合理?
律師解答:單純的看這句話,好像處罰有點重,當然,如果你們的工作性質不允許哪怕一丁點的瞌睡,比如很容易發生事故等,可能是比較合理的。這要根據實際情況看。一般性崗位的話建議可以適當設置的寬松一些,給他2-3次機會,做好談話筆錄,然后再解除勞動關系。當然風險是有的,就是這個合理性能否被認可。所以多給他1、2次申辯機會,也體現制度的人性化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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