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部分省市調整2023年社保繳費基數與繳費標準。具體是怎么調整的呢?
一、2023年社保繳費基數調整
從2022年12月起,多個省份就公布2023年社保繳費基數的上限和下限。
1、山東省
近期,山東省人社廳等4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暫定2023年度全省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上下限標準的通知》。
通知中明確:
1)在2022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統一公布之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單位2023年度社會保險費月繳費基數上下限暫按此執行:上限:21888元,下限:4378元;
2)優先參加工傷保險的基層快遞網點就業人員工傷保險月繳費基數暫按6633元執行。
2、肇慶市
2022年11月5日,肇慶市醫療保障局公布了2023年肇慶市職工醫保(含生育保險)繳費基數:
肇慶市2023年1-12月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的繳費基數上下限按我市2021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以本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60%-300%確定,即:
下限為4009元(取整數),上限為20043元(取整數)
3、湖南省
2023年1月3日,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發布了《關于2023年度職工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繳費和待遇計發等有關問題的通告》。
通知中明確:
1)2023年度繳費基數基準值、待遇計發基數確定前,暫按以下規定辦理有關業務: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暫定繳費基數基準值為6575元/月(在2022年基準值基礎上按10%的增幅增長),職工個人繳費基數暫據此保底封頂。
上限:19725元,下限:3945元;
二、多省市調整醫/社保繳費標準
除了調整社保繳費基數,從2023年1月1日起,多省市也調整了醫/社保繳費標準。
1、浙江省杭州市
2022年11月,浙江省杭州市醫保局發布了《杭州市醫療保障局 杭州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關于調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繳費費率的通知》,明確自2023年1月1日起降低職工醫保繳費費率。
通知中明確:
自2023年1月起,杭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的單位繳費比例統一調整為9.5%(含生育保險0.6%),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的繳費費率按照相同標準執行。
2、福建省廈門市
2022年11月,廈門市人民政府印發了關于印發《廈門市職工醫療保險實施細則》和《廈門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實施細則》的通知。
文件中明確:
2023年1月起,放開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保的戶籍限制,法定勞動年齡內的非本市戶籍人員,規定只要持本市有效居住證,均可按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廈門市職工醫保,繳費率9.5%,享受與本市職工同等的醫保待遇,有效保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權益。
其中2023年1月至12月靈活就業人員醫保繳費率降低1個百分點,即按8.5%繳納,以減輕靈活就業人員負擔。
3、廣東省惠州市
廣東省惠州市醫保局明確自2022年12月1日起,調整職工醫保繳費標準。
通知中明確:
1)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職工醫保維持目前的繳費水平。
單建統籌職工醫保單位繳費基數由“全市上年度全口徑職工月平均工資“調整為本單位職工月繳費工資總額,繳費率由1.6%(含生育保險0.2%)調整為2.7%(其中包含生育保險費率0.5%),職工個人不繳費。
2)2023年7月1日起用人單位按本單位職工月繳費工資總額的4%(其中包含生育保險費率0.5%)逐月繳納,職工個人不繳費。
有消息稱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江蘇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下限暫按 4494元執行,上限暫按24042元執行。目前,2023年江蘇社保繳費基數及醫保繳費基數基數調整文件暫未正式發布。陽光太倉人才網將持續關注最新文件發布更新信息。
三、什么是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
基數來源于工資,但又不一定等于工資。根據國家和省規定,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標準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300%和60%確定。
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資收入高于省公布的當年繳費工資基數上限的,按上限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低于下限的,按下限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靈活就業人員可在省公布的當年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之間選擇適當檔次的繳費工資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