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暫行標準公布
具體內容和要求請各繳費單位仔細閱覽
各設區市、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醫療保障局、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蘇州工業園區、張家港保稅區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
鑒于2022年全省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尚未公布,為維護廣大參保人員權益和保障社會保險費征收,現就2023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暫行標準通知如下:
一、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下限暫按4494元執行,繳費工資基數上限暫按24042元執行。
2022年全省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確定后,將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再公布2023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正式標準,多退少補。
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按照上述標準執行,具體執行時間由各設區市確定。
三、各地要嚴格執行社會保險繳費政策,確保基金應收盡收。凡擅自降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下限造成基金短收的,認定為管理性缺口并予以問責。
請各繳費單位注意以下幾點
1、2023年1月結算期已按最新的繳費工資上下限暫行標準(上限24042元,下限4494元)開展結算,請各繳費單位注意2023年1月份月度結算金額,繳費賬戶留足扣款資金,避免余額不足扣款不成功。
2、2023年各繳費單位開展繳費基數申報工作后,會對已繳費月份重新啟用繳費基數,多退少補。請各繳費單位留意。
3、2023年1月份開始,工傷保險開始執行浮動費率,請各繳費單位留意工傷保險費率浮動情況,核對工傷保險月度征繳金額。
發布:蘇州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