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務:員工工齡已滿十年,離退休還有五年,公司可以跟他解除勞動合同嗎?
發布者:
太倉人才網
發布時間:
201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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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疑問:請問廠要和員工解除合同,有個員工工作工齡已滿十年,距離退休還有五年,是不是公司要幫她剩余的五年的社保全部由公司承擔?
律師解答:只有“連續工作滿十五年,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用人單位是不能隨意解除勞動合同的。但連續工作滿十年的,勞動者要求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的,應當簽訂,如果用人單位不簽訂,可能會面臨雙倍工資及經濟補償金的風險。如果違法解除,可能會被要求支付賠償金。至于買社保的問題,只要勞動關系存在,就應購買。勞動關系不存在,就無需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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