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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單位名稱)
實行特殊工時工作制實施方案
(參考件,請根據用人單位實際申報情況自行增刪填寫)
為了規范本單位工時制度,合理安排工作時間,依法保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保證生產任務完成,促進用人單位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省、市有關特殊工時工作制的政策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在保證職工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職工意見基礎上,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實施期限
申請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申請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期限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實施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單位要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特殊工時工作制實施的基本情況,聽取工會和職工代表的意見,協商確定是否繼續申報審批。
二、用人單位情況說明
(一)基本情況
1.單位性質: ,經濟類型: ,注冊資金: 。
2.經營范圍: 。
(二)用工情況
1.本單位從業人員總數 人,其中簽訂勞動合同人數 人、使用勞務派遣員工
人,繳納社會保險人數 人。勞動合同簽訂數、社保繳納數與總數不符的原因:
。
2.本單位已依法實行勞動合同書面報告制度,依法建立健全勞動合同制度(或集體合同制度)和考勤制度,勞動用工規范,勞動考勤記錄完整;
3.本單位已依法健立工資分配與支付制度,執行國家和《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有關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4.本單位已依法申報繳納社會保險(附社會保險費繳費證明);
5.本單位已依法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條件符合國家規定標準,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或未成年工)保護的規定。
6.本單位申請實行特殊工時工作制的崗位 。
A.無屬于勞務派遣用工。B.有屬于勞務派遣用工的已征得 (勞務派遣單位名稱)同意。(附勞務派遣單位對用工單位實行特殊工時工作制的意見書)
三、實施理由
本單位系 (行業簡述),部分崗位工種存在下列 情形:
A.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季節、自然限制行業,□生產任務不均衡單位,□其他: (崗位職責簡述)因工作地點或工作性質需要集中工作集中休息。
B. 不定時工作制: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范圍的關系,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或需要機動作業的。
四、適用對象和工時綜合計算周期
(一)對下列 崗位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1.適用工種崗位:
生產一線崗位,工種: ,現有人數 人;
生產輔助崗位,工種: ,現有人數 人;
其他工作崗位,工種: ,現有人數 人。
2.工時綜合計算周期
本單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計算周期為□年,□半年,□季,□月,□周。
(二)對下列 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1.經營管理崗位,工種: ,現有人數 人;
2.外勤崗位,工種: ,現有人數 人;
3.運輸業倉儲運輸崗位,工種: ,現有人數 人;
4.非生產性值班崗位,工種: ,現有人數 人;
5.其他個體工作崗位: ,現有人數 人。
五、實施辦法
本單位實行特殊工時工作制的基本原則是以人為本,在確保職工身體健康前提下,在依法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的基礎上,結合本單位實際,依法實行特殊工時工作制,具體辦法如下:
(一)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的安排
1.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1)本單位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將對本方案第三條第二項所述崗位工種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2)本單位根據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采用以下 方式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工時制度。
A.以年為周期綜合計算,年度工作日為250天/年,工作時間為2000個小時/年
B.以季為周期綜合計算,季度工作日為62.5天/季,工作時間為500個小時/季
C.以月為周期綜合計算,月度工作日為20.83天/月,工作時間為166.64個小時/月
D. 以周為周期綜合計算,周工作時間為40個小時/周
(3)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將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等適當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確保職工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工會和職工有權監督用人單位的執行情況。
(4)在綜合計算周期內,每日連續工作時間最長不超過11小時。職工在綜合計算周期內總工作時間超過總法定工作時間部分,視為延長工作時間。
(5)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職工嚴格執行考勤制度,單位每月將書面考勤記錄與職工核對并由職工簽字確認。綜合計算周期期滿后單位應及時統計每個職工的周期內工作時間,并在10日內將職工本人的工作時間匯總統計清單,與職工核對并由職工簽字確認。
(6)根據《職工年休假條例》規定,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職工同樣享有帶薪年休假。在保證完成生產任務的前提下,由單位與職工協商確定休假時間。
2.不定時工作制
(1)本單位根據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范圍的關系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將對本方案第三條第一項所述崗位工種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2)對于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本單位將根據標準工時制度合理確定職工的勞動定額或其他考核標準,采用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具體的職工勞動定額和考核標準為:
(也可以由用人單位制定,經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確定,作為附件一同上報)
(3)根據《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經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工作時間不受《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日延長工作時間標準和月延長工作時間標準的限制。
(4)根據《職工年休假條例》規定,實行不定時工作制職工同樣享有帶薪年休假。在保證完成生產任務的前提下,由用人單位與職工協商確定休假時間。
(二)工資待遇
本單位在保證職工工資福利待遇的基礎上實行特殊工時工作制,依法保護職工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嚴格按照《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相關規定支付勞動報酬:
1.關于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1)本單位嚴格執行《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依法按時足額發放職工工資。在綜合計算周期期滿后及時進行結算,并在次月的發薪日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2)對于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職工,在綜合計算周期內總的工作時間超過總法定工作時間的部分,按不低于職工本人工資150%支付加班工資;
(3)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按不低于職工本人工資300%支付加班工資。
(4)勞動者終止或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將以終止或提前解除時間作為結算周期進行結算,按規定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
(5)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2.關于不定時工作制
(1)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經營管理人員應實行年薪制,或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工資高于蘇州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
(2)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外勤人員、運輸行業的倉儲運輸人員、非生產性值班人員等實行工作量與工資掛鉤的考核制度(可以由用人單位另行制定,經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確定,作為附件一同上報)。用人單位充分考慮各種因素,經協商確定下列 方式確定工資待遇,以保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以后職工工資待遇不受影響。
A.實行不定時工作制職工工資按基本工資+績效或提成考核的,基本工資調整為 元/月,職工勞動合同約定基本工資高于本標準的從其約定。
B.實行不定時工作制職工工資按工作崗位約定的,其崗位工資調整為 元/月,職工勞動合同約定工資高于本標準的從其約定。
(3)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三)勞動保護和安全衛生條件措施
1. 本單位依法維護職工人格尊嚴和安全健康、休息休假的權利,禁止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職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
2.在氣溫超過36℃時,原則上按照標準工作時間組織生產,以保證職工有充分的休息時間和睡眠時間;避免高溫疲勞作業,杜絕惡性事件發生。并針對工作性質采取下列措施:
(1)高溫期間露天作業的,在組織職工露天作業時,嚴格遵守“避中間”措施,即不得在中午12:00至15:00期間組織露天作業,防止中暑事件發生。
(2)安排職工從事高溫作業的,每天適當縮短2-4小時工作時間;高溫作業場所配備30℃以下的休息室,增加工間休息時間與次數,提供必要的降溫保健用品(如冰塊、茶水、人丹等),確保高溫崗位職工的安全與健康。
3.對于本單位使用的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措施,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適當縮短未成年工每天工作時間,不安排未成年工從事夜班勞動。
4. 對有毒有害生產作業崗位的職工實行特殊保護措施,同時保證生產環境能夠達到衛生防疫部門的法定標準,符合生產環境達標要求。
5.實行特殊工時工作制度的女職工在“三期”內的,依法執行女職工勞動保護措施,嚴格控制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不安排其從事夜間勞動。
六、本方案須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確定,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批準后實施。
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用人單位將書面告知有關職工,并在用人單位內部公示5個工作日。
單位名稱(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