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半企業表示“可以不執行”
965家被調查企業中,有896家認為,“用人單位應視高溫天氣情況向員工免費供應符合衛生標準的清涼飲料”占比達92.9%;有879家企業表示,“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高溫天(最高氣溫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至33℃以下的,應支付高溫補貼”,占比達92.8%。
但需要關注的是,被調查企業中,有48.4%認為,“目前的高溫補貼政策僅具有‘指導性’,而非強制執行,因此企業可以不執行”;有三成左右的企業,認為“高溫補貼金額可計入最低工資中”、“目前規定的高溫補貼標準過高”、“高溫補貼只是福利,可有可無”。
記者同時獲悉,有91.2%的企業認同“高溫下工作,如果中暑應算工傷”;有71.3%的企業認為“上下班過程也應作為高溫工作時間,所以室內工作人員同樣應享受高溫補貼”。
調查同時顯示,除發放“高溫補貼”外,從企業應對高溫天氣的主要做法看,有66%的企業“在工作場所安裝或購買降溫設備,如空調、電風扇、遮陽大棚等”;有49.4%的企業“供應和發放綠豆湯、菊花茶等清涼飲料”。此外,采取減少高溫時段作業;增加員工休息時間;調整工作時間,實施夏令工作時間;設法為員工宿舍安裝空調或電風扇等措施的企業,分別占到40.3%、37.1%、31.2%、20.3%。而表示未采取任何防暑降溫措施的企業占到10.2%。
高溫費發放落實得怎么樣?
城市商報記者 黃賢君/文
隨著高溫補貼標準的公布,蘇州的各個企業也迎來了高溫大“烤”,發還是不發,按照什么標準?到底怎么落實?這些問題牽動人心。昨天,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由于高溫補貼政策只具有“指導性”而非強制執行,不同的單位會按不同標準發放高溫津貼或防暑降溫用品。高溫費的發放,從一定程度上來看,也成了對企業的考驗。
57.6%的企業明確發放高溫補貼
根據匯思集團人力資源研究中心最新出爐的一份《2011年度關于“高溫補貼”的企業調查研究》報告顯示,在接受調查的965家企業中,已經有556家企業明確表示會發放高溫補貼,占總體的企業比例為57.6%。
從數據統計的結果來看,本次調查的965家企業,有656家企業在去年夏季發放有“高溫補貼”,占總體的比例為68.0%。在這656家企業中,今年依然有82.0%的企業確定今年還會發放“高溫補貼”,5.2%的企業明確表示今年不會再發放“高溫補貼”。不過,在去年沒有發放“高溫補貼”的309家企業中,只有45.6%的企業確定今年依然不會發放“高溫補貼”,其中的48.5%的企業表示還“不確定”,還有5.8%的企業表示今年會發放“高溫補貼”。也就是說今年,確定要發放高溫補貼的企業,目前僅有556家,占總體的企業比例為57.6%。
此外,研究報道指出965家調查企業分布在20多個行業,確定今年會發放高溫補貼的企業比例最大的行業依次為:農林牧漁行業、建筑業、水電燃氣生產供應業、金融業、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制造業。發放比例最小的行業是“住宿和餐飲業”及“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由此可見,發放高溫補貼與行業有著密切的關系,農林牧漁及建筑行業主要在室外工作,水電燃氣生產供應業部分崗位需要在室外工作,因此發放比例較高。而諸如,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住宿和餐飲業,一般不需在室外工作,工作環境大多可以安裝降溫設備,導致企業不太愿意發放降溫補貼。
補貼金額從每月100~500元不等
由于高溫補貼政策只具有“指導性”而非強制執行,各個單位的高溫補貼到底怎么發成了一個謎。從記者了解到的情況來看,大部分企業、單位都會按不同標準發放高溫津貼,可問補貼標準是多少時,每個人的回答都不一樣,基本上范圍在每個月100到500元不等。
福利好的單位,4個月加起來有2000元。在金龍聯合汽車工業(蘇州)有限公司工作的小吳告訴記者,由于自己在生產一線工作,高溫下不免有些煩躁。“好在7月初,我們公司給每個員工發了500元。”小吳說有了這項補貼,心里就頓時窩心了不少。小吳口中的500元就是企業的高溫補貼費。該公司HR主管薛金山說,隨著高溫季節的來臨,公司各部門已經做好的準備,不僅在6、7、8、9月份每月發放300到500元不等的高溫費,還在每個車間專門建立一個員工休息室和解暑物品儲備箱。在這樣的條件下,員工們工作起來也干勁十足。
而也有一些單位,則是通過發冷飲券、水票來抵掉高溫補貼的費用,在園區一家單位工作的普通員工葉欣告訴記者,當初和單位簽訂合同時,合同上已經明確要求會采取防暑降溫措施保證員工安全,原則上每位工人每天發放不低于5元的補助,扣除節假日,差不多每個月100元左右,但究竟是以實物還是現金的形式發放,并沒有嚴格的限制。
記者發現,從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到民營企業,基本上每個單位的高溫補貼發放標準都不一樣,有的是一次性補貼,有的則是按月發放。不同的標準,也使得員工在討論到“高溫費”時,有不同的感慨。
最值牽掛的是在烈日下工作的人們
“高溫費有是有,今年還沒發,去年也才按照每個月100元的標準來發的。”市停車管理所的老陳,每天的工作就是在民治路上負責收取停車費,盡管今年的高溫天才剛剛開始,老陳的皮膚已經被曬得黝黑。在談到高溫補貼費,老陳顯得有些無奈。“按照去年的標準,就算是不在室外工作的每個月也有130元,可我們天天曬在太陽底下也才拿100元,不公平不公平。”今年單位的高溫補貼標準也沒有下來,老陳說他只有一個希望,就是希望企業能夠公平對待每一個員工,對于他這樣長期戶外作業的多發一些補助,而不是比那些呆在辦公室的人拿的還要少,這樣的要求其實在旁人看來并不算高。
高溫補貼人性化,已經成了員工目前的迫切愿望。不僅在高溫費的發放中,根據不同的情況制定不同的標準。比如室外長期作業的人員多拿些補助,而室內的職工則少拿一些。這一點,在今年《關于發布企業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中也所有體現,除了增加室外、高溫場所工作人員的高溫費至每人每月200元,對非高溫場所作業職員今年沒有明確規定。
除了費用,不少員工也希望企業應該多為職員提供人性化的后勤服務。比如在工作場所安裝或購買降溫設備、供應和發放綠豆湯、菊花茶等清涼飲料,或是減少高溫時段作業、增加休息時間等等。
35℃以上11點到15點停止室外作業
城市商報記者 施曉平
高溫季節來臨,市住建局昨天下發《關于做好夏季高溫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要求氣溫達到35℃及以上(即高溫天氣)時,當天11點至15點不得在陽光直射下工作,并停止室外作業。《通知》同時公布了市住建局值班電話:65237021,傳真65230932。
《通知》說,我市正進入夏季汛期和高溫季節,目前又正值施工高峰,夏季高溫、雷電暴雨、臺風等災害性天氣極易誘發各類安全事故。因此,各施工企業要落實和完善各項夏季施工安全生產工作制度,落實防暑降溫工作措施,做好防暑降溫工作。
具體要求包括:必須配置必要的防暑降溫設施,作業時間應避免烈日高溫,當氣溫達到35℃及以上時,中午11點至下午3點不得在陽光直射下工作,并停止室外作業。工地生活臨時設施要保證安全、通風、降溫、衛生,要保證一線作業人員有良好的休息。施工企業要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減輕勞動強度,不得連續加班,禁止擅自深夜加班施工、噪聲擾民。工地現場應提供足夠的茶水或清涼飲料和急救藥品;工地食堂應采購新鮮蔬菜和食品,加強食品衛生管理,滅蠅防蟲,對生活垃圾和污水要及時清運和排除,做好防中暑、防食物中毒工作。監理單位要加強巡查,督促施工單位做好高溫季節安全生產。
與此同時,《通知》要求各地各單位進一步落實安全責任,排查夏季施工安全隱患,完善夏季施工應急援救預案,落實值班制度,確保信息和指揮暢通,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其中,排查的夏季施工安全生產隱患重點包括,軌道建設工程、塔吊、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井架)、深基坑、腳手架、高支模、民工生活臨時設施、臨時用電設施等情況,對發現的各類隱患要立即整改。